商丘一红码人员系阳性病例密接者
活动轨迹公布!
年1月1日20:40,商丘市梁园区疫防办收到平原街道报告一红码人员秦某,于年12月26日乘坐G次列车05车(G和G为同一车次),系12月26日绍兴入境巴基斯坦阳性检测人员同车厢密接人员(G次5车)。根据当前流调情况现将秦某在商期间的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12月28日8:57乘坐杭州东到徐州东G次列车13车,站内转乘徐州东到商丘G次列车6车于13:00左右到达商丘。在商丘站南出站口乘坐出租车(滴滴崔师傅)于13:16下车,后步行至平原街道百乐居家中。17:30到小区南门安井鲜肉果蔬园超市买菜,后居家未外出。
12月29日12:00独自到小区南门安井鲜肉果蔬园超市购物,当日其余时间居家未外出。
12月30日8:00自驾送儿子到民主路新建路西米红*蓝幼儿园上学。11:00独自到安井鲜肉果蔬园超市购物,11:30自驾车到祥和路观音寺附近四川鲜面条购买饺子皮。21:10一家三口到小区附近晴欣超市购物,此后居家未外出。
12月31日8:00自驾送儿子到红*蓝幼儿园上学。11:00-12:00期间到小区物业办公室处理问题。16:30与妻子一起驾车到幼儿园接儿子放学,本人自述未下车,16:50到达神火大道帝和公园附近接弟弟及其女友一起到北海路万达广场购物,18:00-18:30在一楼优衣库购物,18:35-19:20在四楼北疆饭店就餐。用餐后,一家三口在万达溜达,陪儿子乘坐小象交通车,后陪儿子在二楼大玩家玩一小时左右。21:17离开万达广场返家,此后居家未外出。
年1月1日12:30秦某一家三口驾车带弟弟返回民权县南华街道电力大道9号,期间与老家周围多名邻居远距离寒暄,后与岳父、岳母及弟弟在家中共同用餐,18:00自驾返回商丘,19:30到百乐居家中。23:00秦某被救护车转运至酒店集中隔离。
在此提醒我区广大居民朋友们,同时段乘坐过高铁G、G次火车同车厢的人员,及同时段到过上述安井鲜肉果蔬园超市、四川鲜面条店、晴欣超市、北海路万达广场的人员,请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报备,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拨打转运到发热门诊就诊。如隐瞒不报,一旦造成疫情传播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温馨提示:冬春季疫情防控形势依旧严峻,请广大市民要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接种新冠病*疫苗是阻断疫情最有效的手段,请广大市民积极进行疫苗接种,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共同构筑疫情防控坚固防线。
商丘市梁园区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1月2日
义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寻找次密接人员的公告
年1月1日,接上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函告洛阳市新安县一名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吕某某位于义马市。三门峡市立即对其开展流调和管控,目前,该密切接触者已实施集中隔离,现无发热、咳嗽等临床症状,新冠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其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年12月24日从洛阳市道北7号心缘旅游公司开车(豫CL)到新安县正村镇接上赴南阳市南召县参加婚宴的一行26人奔赴南阳市南召县。
12月25日14时左右,从南阳市南召县五朵山高速口上高速离开南召县。16时左右到平顶山市汝州服务区停留约20分钟,18时左右到新安县下高速,送乘车人员到正村,20时20分左右返回洛阳市道北7号心缘旅游公司宿舍住宿(单人单间)。
12月26日,早上未外出,12时到洛阳道北蔡店卤肉店就餐,饭后在停车场散步。13时许遇见同事段某某,然后陪其到道北蔡店卤肉店就餐,16时30左右,乘坐51路公交车到谷水西广文路口,其间戴口罩。17时48分,从谷水乘坐洛渑车队2号车,车牌:豫MD,于18时05分从磁涧尤彰下车,18时50分坐旅游公司刘某某私家车到新安县*营路对面加油站下车,19时07分乘坐洛渑车队22号车,车牌:豫MD,到义马市滨河路下车,由妻子驾车接回家中。全程戴口罩。
12月27~28日,无外出。
12月29日,早上9时26分步行到义马市泰山路街道狂口老王蔬菜店购物,9时34分到晓东调料行购物,其间未戴口罩。14时30分后出美景瑞园大门步行到银杏桥散步后回家,其间未与人接触。
12月30日,早上无外出,14时40分到嵩山路韵达快递点取快递,其间戴口罩。17时55分到小区东门口福万家超市购物,然后与3号楼武某某同行至其楼下,晚上去到武某某家聊天约30分钟,其间未戴口罩。
12月31日,早8时30分步行到锦江科技局1路站牌乘坐1路车到龙山街口(大牌子)下车,步行到龙山街与珠江路交叉口西北角早餐店,9时02分购油条,9时07分在早餐店对面龙山鲜肉店买肉,然后步行回到家中。12时04分到小区东门口福万家超市购物,其间戴口罩。16时许给社区报备。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请在相同时间、地点与该密切接触者有以上共同活动轨迹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告,并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如有疑问,请拨打义马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咨询。
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做好疫情期间的自我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履行疫情防控义务,尽早全程接种新冠疫苗,积极协助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
义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1月1日
漯河源汇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5例密切接触者部分行程轨迹的通告
年12月31日,源汇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协查通知:有20名洛阳市新安县新型冠状病*无症状感染者付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在源汇区螺湾古镇灯展工地务工,经紧急流行病学调查处置,20名密切接触者和已经排查出的8例次密切接触者均已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初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20名密切接触者于12月19日12:30左右乘坐大巴车直接到达螺湾古镇灯展工地,其中15人进入工地后一直未有外出,其余5例密切接触者有外出史,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密接人员张某某:于12月20日14点左右从工地步行到高铁高架桥附近乘出租车(付现金车牌号不详)到源汇区五一路口移动公司大厅办理业务。16:10在五一路与人民路交叉口附近乘出租车,16:31到达螺湾古镇门口下车步行回工地,其余时间无外出。
密接人员杨某、李某、肖某:于12月20日15点左右自驾车去受降路菜市场附近购物。
密接人员杨某、李某、王某:于12月21日上午8点左右自驾车去源汇区贸易区西京路附近购物。
请与上述密切接触者在同时间段有相同活动轨迹的人员,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并配合落实好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腹泻、乏力等可疑症状,不要自行购买和服用药物,应自觉避免接触他人,规范佩戴口罩后,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提醒广大居民,当前“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形势依然严峻,接种新冠疫苗及加强针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请广大居民主动尽早接种,树牢常态化防控意识,坚持外出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聚餐、不聚集,减少疾病感染风险。
漯河市源汇区
新型冠状病*感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12月31日
来源:河南疾控、商丘市梁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商丘梁园区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三门峡日报、平安义马等
编辑:聂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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