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三门峡义马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环保部门获悉,辖区内三门峡金基环保墙材有限公司在未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手续的情况下,少批多占,违法建设厂房,且存在大量煤矸石未覆盖,厂区地面堆积大量积灰和雨水混合物等情况,被当地监管部门分别处以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的新建厂房,并处以罚款的行*处罚。但如今却面临执行难问题,对此,环保部门表示将再次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三门峡金基环保墙材有限公司(下称“金基墙材”)位于义马市东区张家河村,法定代表人为徐波,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是一家专业生产新型墙材的自然人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4月8日,记者在现场看到,该企业正在运营生产,厂区生产车间外围堆放大量的煤矸石未覆盖,用蓝色彩钢瓦建设的大面积厂房丝毫没有拆除的痕迹。而早在年金基墙材公司因违法建厂已被相关部门责令退还并没收违建土地上的厂房,如今却陷入执行难的状态。
公开资料显示,年7月12日,河南省涉气行业专项执法检查组现场检查时发现金基墙材公司原料破碎、筛分机等除尘系统排气筒未设置采样平台,不便于监测和检查,被相关部门处以罚款。
年9月17日,监管部门在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正在生产,厂区东南角大量煤矸石未覆盖,厂区地面堆积大量积灰和雨水混合物,地面泥泞不堪,厂区整体环境“脏乱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规定,义马市环保部门对其进行公开处罚。
无独有偶,年11月11日,金基墙材公司未经义马市人民*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在东区办事处南河社区张家河村占用集体土地平方米建砖厂,根据相关规定,被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平方米土地;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平方米厂房;同时处以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元罚款。
但时至今日,金基墙材公司仍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正常运转。对此,义马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赵局长称,该企业新建厂房并没有手续,堆放煤渣的近一亩水泥地也没有办理手续的,经核查后,现场就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的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清除,拒不清除的,将进行立案调查。“但该企业在执法过程中并没有履行。”赵局长表示,在实际行*执法过程中,没收违建物很难执行。
环保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贮存煤炭、煤矸石这些易产生扬尘的物质,应当密闭,实在不能密闭的应当采取有效覆盖、喷淋、洒水等有效抑尘措施,但金基墙材公司在生产的过程中,确实存在煤矸石露天堆存的情况,对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针对此情况,环保部门将再次进行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