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上滚动浏览全文↑
根据《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邢台市财*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减负稳岗扩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邢人社办[]43号)文件精神,现将年度审核通过的2家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在公示期间对公示企业有异议,请以信件、电话、传真的形式向平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信件以收到之日为准。
公示时间:年9月24日—年9月29日
联系—
传真:—
邮编: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