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正义三门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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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从今天开始,我们择优选取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在黄河流域办结的公益诉讼案件,向社会各界传递检察机关运用法律手段保护母亲河的决心和效果,进一步提升和深化“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活动的成效。
案例之一
恢复湿地余亩
康健民检察长向示范区送达“一号检察建议”
年4月,三门峡市检察院根据群众举报和线索排查,发现灵宝某水产养殖公司在大王镇后地村违规挖建鱼塘。由于该鱼塘和相关违法建筑位于黄河河道、黄河湿地保护核心区、缓冲区,严重危害黄河河道行洪及堤防安全、破坏黄河湿地生态环境。有关部门多次下发通知要求整改,但该公司始终未做出有效整改,曾被三门峡市政府列为年政务督查重点对象。
三门峡市检察院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经反复研究,确定了摸清情况,政策教育,固定证据,依法办理的思路,并向产业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公开宣告了检察建议。同年5月27日始,在示范区管委会指挥调度下,鱼塘及违法建筑得以顺利拆除。
至此,历时20多天,在市检察院领导多次现场督导和示范区管委会指挥调度下,累计安排工人余人次,出动挖掘机、铲车等大型机械机械70余辆,完成了对天佑公司79个鱼塘和平方米建筑物的拆除及安置任务,鱼塘被平整、被阻隔多年的黄河河道得以贯通,恢复湿地总面积余亩。
案例之二
井上“添衣”守护脚下安全
6月18日通过实地勘察取证,深入学校周边、人员密集道路进行巡查。义马市检察院检察官李国强发现在校园周边的道路上有多处窨井盖不同程度地存在老化、破损、变形、松动、错位的情况,极易产生安全隐患。这些破损和缺失的窨井盖距离学校正门不足二十米,有的在学生上下学必经的人行步道上,有的在校门口公交车站点处,还有的在校门口的机动车道上……窨井盖种类较多、权属不一,经过深入调查研究,检察官最终确定某行政部门为相关设施的责任单位,很快发出一份检察建议书,督促消除公共安全隐患。为落实到位,检察官还和水务集团的工作人员一起对窨井盖安装防坠网。每安装完成一个防坠网,检察官和现场工作人员都要进行试踩检验,井上添衣,守护孩子们脚底安全。目前,凹陷、下沉严重和校园周边的窨井盖已整改到位。
策划:王飞
编辑:李艺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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