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从97年到现在一直在我名下,我这样做,即没错也合法,更没违背良心!”
“没有父亲的亲笔签名,房子属于我们兄弟三个,不是你一个人的”……
近日,在河南省义马市泰山路办事处狂口社区“社会法庭”上,一对高姓兄弟因父母房子继承问题在“法庭”上“唇枪舌剑”。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辩论,在“法官”的主持下,兄弟俩暂时达成口头协议,同意回家与各自家人商量后,再择日期到“法庭”签订正式调解协议。
“你们俩回去要和家人好好商量,兄弟之间不能因为这点事伤了和气。”调解程序结束后,义马市信访局局长郭四娇对高姓兄弟语重心长说道。
上述一幕是义马市狂口社区“社会法庭”年开庭调解居民纠纷的现场真实记录。
法庭,是法院的基本裁判组织单元,为何狂口社区设置有“社会法庭”,这与法院的法庭有何不同?带着这些疑问,笔者采访了狂口社区“社会法庭”几位组成人员。
“我们社区的‘社会法庭’在义马市是首创,由孙彬书记建议设置的,这与法院的法庭有很大的不同。”法庭组成人员、狂口社区党委副书记李计划说,“法院的法庭是受理并审判案件的,我们的‘法庭’只是调解居民纠纷。”
对于狂口社区为何要设置“社会法庭”,笔者在李计划的介绍中对这个新兴事物逐渐有了清晰的认识。
年,狂口社区因黄河小浪底工程由新安县整体搬迁至义马市,是全国首例整建制搬迁城市工业安置的移民社区。为安置解决移民就业,当年搬迁时新建了电厂、药厂、型材厂、刚玉厂等七家企业,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家产业结构的调整,加之经营管理不善等因素,社区所办企业相继破产、关停、倒闭,大部分职工下岗失业,居民生活发生困难,狂口社区也随之成为义马市的贫困社区、上访大户。
“前些年,狂口社区居民的上访量占整个义马市信访系统的30%,是全国移民系统出了名的上访大户。”义马市信访局局长郭四娇介绍道。
年,面对各种历史遗留问题、居民矛盾纠纷频发、上访量居高不下的困境,应上级党委要求和社区群众的呼声,孙彬毅然放弃在锦江电厂的高层管理工作和优厚的年薪待遇回到社区,担任狂口社区党总支书记。
上任之后,孙彬带领社区班子除了解决居民看病难、就业难、住房难等一系列重大问题,重点处理社区居民之间的矛盾纠纷和移民搬迁遗留问题。为此,他于年5月组织社区居民中德高望重、处事公道、有一定影响力的老党员代表、居民代表、人大代表、法律顾问等人组成“社会法庭”,对社区遗留问题和居民之间的矛盾纠纷进行调处化解。
每次调解,由“法官”主持,首先由当事人述说纠纷缘由和请求,提供证据、证言材料;其次由社区法律顾问从法律角度对纠纷进行分析,然后由调解人员逐个阐述自己的观点;最后,由“法官”主持召开会议,综合社区法律顾问和多数调解人员的观点,形成书面调解意见并签字存档。
年8月16日,社区居民姬小静骑着电动车在接孩子放学的路上与张建友妻子发生碰撞,致张妻股骨骨折。后因医疗费等赔偿问题,姬小静求助社区“社会法庭”。在社会法庭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谅解,姬小静赔偿张建友五万元。此事得以圆满解决。
年3月23日,社区居民孟小杏在给父母上坟期间,因不小心造成坟地周围失火,导致孟元林等三人花费一万元购买的槐树被烧毁,直接损失八千余元。在社区“社会法庭”的调解下,孟元林鉴于孟小杏家庭困难,同意赔偿五百元了结此事。
“如果不是社区‘社会法庭’出面调解,我都不知道这日子以后该咋过了。”已经外出打工的孟小杏在电话里告诉笔者,“我真的感谢社区‘社会法庭’,真的非常感谢!”
“我们社区成立‘社会法庭’的初衷,就是想积极帮助居民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义马市人大代表、狂口社区居民代表郭海森说道。
一枝一叶总关情,最是小事显担当。两年来,狂口社区“社会法庭”不但成功调解居民纠纷36起,连一些经常无理取闹、强词夺理的居民担心在“社会法庭”上引起众怒,遭到社会舆论谴责,影响自己声誉,也不再无事生非。尤其是多名上访专业户最终也在社区“社会法庭”调解下息访罢诉。
“社区居民的小事就是我们的大事。”狂口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孙彬说,“这些看起来很琐碎的小事,其实是环环相扣,如果这些小事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就会影响社区居民的思想情绪,搞不好就会酿成大事,是会影响社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毕竟,群众利益无小事。”
如今,狂口社区居民安居乐业,班子团结奋进,社区蒸蒸日上,先后获得河南省“民主法治社区”、义马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先进社区”、“平安社区”等荣誉称号,吸引全国各地纷纷组织人员到这里参观学习。
年8月贵州省组织全省移民系统领导到狂口社区参观交流社区治理经验。年4月22日,全国知名社区建设专家、河南警察学院院长张宝锋到义马市调研社区建设后表示,义马市把法治和道德融合,建设社会法庭,从情、理、法3个方面化解矛盾,符合我国基层实际,具有在全国推广的价值。
鉴于狂口社区“社会法庭”的成功经验,义马市委、市政府于年4月30日下发《中共义马市委义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要求,推行狂口社区“社会法庭”的做法,在全市社区全面建立由社区法律顾问(由司法部门安排,义务为社区服务)、党员代表、人大代表、居民代表等多人组成的矛盾纠纷公开调解组织,建立居民矛盾纠纷化解新模式,创新社区基层治理新经验。
同日,义马市委办公室、义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义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等七个办法。其中就包含《义马市社区社会法庭管理暂行办法》。由此,狂口社区“社会法庭”化解矛盾纠纷的做法正式在义马市全面推广。(青镜台原创文章,剽窃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