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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11/29 22:24:00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提升道路通行效率,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将千秋路、珠江路等路段确定为“交通严管街(路段)”,力争通过严格规范管理,以点带面,迅速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交通管理质量,努力营造“行车有序、停车规范、道路顺畅、群众满意”的道路交通环境,现将相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交通严管街”范围(9.68公里)

千秋路(4公里,生态公园—千秋路与泰山路路口)

珠江路(2.9公里,珠江路与千符路路口—珠江路与八一路路口)

鸿庆路(0.89公里,鸿庆公园—鸿庆路与人民路路口)

子章街(1.1公里,人民路与子章街路口—银杏路与子章街路口)

千符路(0.79公里,千符路珠江路口—千符路阳光小区路口)

二、严管措施

按照“严查严管严控”工作要求,义马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采取定岗执勤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现场执法,利用交通违法行为自动抓拍设备和群众举报三种方式,对以下十种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取证、教育、处罚、曝光,全力营造“严管街(路)”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1)严禁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不走斑马线、随意横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

(2)严禁非机动车占用公共道路乱停乱放、不遵守交通信号、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逆向行驶、路口越线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3)严禁机动车违法停车、不按交通信号通行、不礼让行人、车窗抛物、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飙车、不遵守禁令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

(4)严禁公交车不靠站上下客、争道抢行、不按交通信号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5)严禁出租车乱穿乱行、急停猛拐、随意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6)严禁电动车安装遮阳装置。

(7)严禁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闯禁行和非法载人。

(8)严禁“三无”(无证驾驶、无牌行驶和无道路通行权的机动三轮四轮车、电动两轮三轮四轮车、老年代步车等)车辆上路行驶。

(9)严禁流动摊点占道经营。

(10)严禁乱鸣笛(违规安装汽笛高音喇叭)扰民。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自觉养成文明出行习惯,积极倡导文明交通行为,共同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本通告发布3个工作日后实施。

特此通告!

义马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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