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民*厅等10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细化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豫民文〔〕74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细化服务保障工作,现将各县(市、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求助电话和市级监督
湖滨区民*局:-
陕州区民*局:-(孤儿)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渑池县民*局:-
卢氏县民*局:-
义马市民*局:-
灵宝市民*局:-
开发区向阳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业局民*科:-
三门峡市民*局监督-
特此公告。
三门峡市民*局
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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