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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马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门头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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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马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门头牌匾设置的

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义马市城区门头牌匾管理,规范门头牌匾设置行为,提升城市形象,营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九小场所安全整治相关要求,逐步提升沿街商户牌匾品味,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所有沿街商铺均实行“一店一牌”原则,即一间店铺只允许设置一个规范达标的门头牌匾。二、同一建筑物设置的牌匾标识、大小规格、色彩应当协调有序。三、沿街商户门头牌匾应设置在一楼门面的上方至二楼窗户下沿位置,不得遮挡二楼窗户,不得影响建筑采光、通讯和消防等功能的正常使用。四、沿街各商户设置的门头牌匾不得采用喷绘布材质,应当使用金属、石材、亚克力等中高档耐用材质。五、倡导沿街商铺使用发光字体,提升街道亮化效果。六、门头牌匾上的文字尽量简明扼要,所占位置不应超过门头总面积的2/3。七、门头牌匾要进行定期清洁,破损时应立即修复、更换。八、各商户要保证门头牌匾的安全性,如门头牌匾由于安装不当等原因,带来安全隐患或造成人身、财产伤害等事故的,由商户承担责任。九、商户在安装门头牌匾时不得破坏房屋的结构、外立面、防水及相邻商户的门头牌匾等。十、所有门头牌匾的设置安装、更换前,须报城市管理局审批备案,通过后方可施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全市所有商户门头牌匾设置不符合要求的,请自行整改!联系

义马市城市管理局

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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