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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是否支持精神损失赔偿请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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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是一场司空见惯的追尾碰撞交通事故,却因几句争吵,引发了一场精神损失赔偿纠纷。原告在要求赔偿财产损失的同时又提出精神损害赔偿,两种赔偿法院会不会并案审理?原告的精神损害赔偿能否得到支持?“请您当法官”第十四期义马法院分场为您以案说法——年10月17日上午,义马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交通事故财产损失引发的精神损害赔偿纠纷案,并对该类纠纷案件的处理提出了法官独到的见解。义马市纪委派驻政法纪检组的同志和来自社会各界的群众代表参与旁听了庭审活动的全过程。

庭审现场

原告诉称:年4月26日下午5点50分,被告李某某驾驶的车辆与原告驾驶车辆在义马市千园小区处发生交通事故。事故造成原告车辆牌照被撞进了保险杠内,导致车辆牌照和车辆前保险杠变形,多处车漆崩裂。经义马市交警大队认定,被告违反交通规定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被告态度蛮横,颠倒是非并告诉围观群众说是他的车被原告撞了,误导围观群众发表不正当言论,并在众多围观群众面前多次说其不像个男人,对其造成名誉侵害和人格侮辱。车辆修复后多次联系被告支付车辆维修费,被告拒绝支付,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李某某赔偿车辆维修费元,汽车牌照维修费30元,交通费元,赔偿费元,赔偿名誉及精神损失费元,共计赔偿元。并判决被告承担诉讼费。

案件开庭前,承办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原被告,积极进行调解。庭审中,承办法官结合案情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好双方当事人法律的释明工作。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双方当事人最终互相体谅,原告降低了赔偿要求。在法官的主持下,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赔偿原告元,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法官说法

《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官寄语

矛盾纠纷发生后,是不是都要提起诉讼?答案肯定不是,道理很简单,因为诉讼成本太高。我们可以通过双方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也可以通过有关组织调解的方式解决矛盾,只有不得已的情况下再起诉。一旦准备提起诉讼,一是要搞清楚这种纠纷该不该法院管,二是要搞清楚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三是要按法律规定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比如,本案交通事故中,没有人员伤亡是不存在精神损害赔偿的。只有符合法定程序的诉讼,法院才会受理,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诉讼请求,才会得到法院支持。

今日一语:

莫妒他长,妒长,则己终是短。莫护己短,护短,则己终不长。

编审:陈静毅

文章:马领海王建军

原标题:《交通事故人没受伤,法院是否支持精神损失赔偿?——“请您当法官”义马法院分场为您以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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